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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02 15:59:49 来源:本站整理
2017年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7年3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 rgwjwzp@126.com,邮件主题为:2017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由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如皋市卫计委)和如皋市民政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由如皋市卫计委和如皋市民政局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7年3月15日(8∶30~11∶30,14∶00~17∶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4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401室(如城镇大司马南路120号)。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rghrss.gov.cn)、如皋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rgws.gov.cn)如皋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rgmzj.gov.cn)公告,由如皋市卫计委、民政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3月16日14:30-17: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17日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卫计委网站、如皋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五)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3月18日(14∶00-17∶0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其中岗位代码为1-18(研究生岗位) 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占比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五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在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计委、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7届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岗位简介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士(师)岗位的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如皋市人社局), 0513-87512783(如皋市卫计委),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共同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计委纪工委);
0513-87658463 (如皋市民政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