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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溧阳市规划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溧阳规划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政府和常州市人社局同意,溧阳市规划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将开展校园公开招聘规划专业人才2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特制订本简章。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规划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素养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近亲属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重庆大学B校区建筑城规学院一楼学办会议室5114(电梯旁)。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2)奖学金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能反映个人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月12日)。
2.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等》,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晚上6:30-7:30。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考生反馈成绩。
2.面试考核时间:2017年01月13日下午1:30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取得聘用资格。
4.溧阳市规划局、人社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溧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将成立由溧阳市规划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局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87205683,1390149670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规划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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