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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11-28 11:24:02  来源:本站整理

    2016年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阜宁县卫生大厦十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5-8720816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2016年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居民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除外);⑥未就业人员提供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⑦已就业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工作所在地相关部门批准的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作自动放弃认处。上述③-⑥中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⑥要求的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县人社局、卫计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


      (一)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7208168)。


      2.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思维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按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具体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政审,并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列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720816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纪检、监察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8729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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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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