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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市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新浦区海昌南路60号,连云港市康缘制药厂南、朝阳路和海昌南路交界口、建行新浦支行五楼)
4.联系人:吴红、李道夏(联系电话:0518-85525988、85502771)
5.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6.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分,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用书;
(2)专业知识部分占60分,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笔试时间:2010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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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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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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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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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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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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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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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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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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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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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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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经济管理类、商务贸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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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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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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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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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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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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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大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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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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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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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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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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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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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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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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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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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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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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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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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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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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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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