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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辅导员
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队伍建设,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7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5、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社会在职应聘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
6、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7、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者优先。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和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学校给辅导员提供三年校内住宿;
2、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录用后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录用者的人事相关业务由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4、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岗位表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专职辅导员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工作 |
7 |
硕士研究生 |
社会、政治类, 教育类,优秀者其他相关专业也可 |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递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简历及报名材料(报名模板见附件),报名邮件应包括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学校简称-学历”命名(如:“张三-南大-硕士”作邮件名)。命名不规范或报名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8月10日下午4:00前。
联系方式:人事师资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984824 电子邮箱:zpfdy@siit.edu.cn
(3)报名材料
a.2016年全日制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b.社会在职人员(含2016年已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等)、户籍证明。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或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
学院择优选取50名应聘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对岗位认知、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5.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6.体检
按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 检。
7.考核(政审)
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从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8.录取和聘用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复核结论,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公示;
应聘者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2016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