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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我市师资需求实际,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16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至1998年2月期间出生)。
(三)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根据要求执行)。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以及2016年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报考男幼师岗位(岗位代码01)、特教岗位(岗位代码13)的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
(六)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网(http://www.jsrgjy.net)。
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2月22日9:00—2月24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2月22日9:00—2月25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2月22日9: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在考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2.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初审通过后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网(www.jsrgjy.net)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10︰30。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6年2月27日16:00。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3月1日9:00—3月2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约占70%)和相应学科(专业)的教材教法(约占30%)。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指导用书。
笔试结束两天内,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教育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教育类研究生毕业人员的师范类学历证书;大专毕业生的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网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报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须于面试当日再加试技能,模拟上课与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技能加试内容: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对象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如皋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2.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拟聘人员在报到后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有拟聘人员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在2016年8月底办结。
七、其他
1.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予以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7623033、872845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876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