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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邮市教育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报考高邮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B类职位的人员,参加扬州市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再参加由高邮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职位:
专业水平测试,通过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本学科(专业)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6月14日
考试地点: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海潮东路长途汽车站向东200米)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30,地点: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城市商务大厦6楼621会议室)。确因特殊原因需代领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和代领者身份证。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高邮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幼儿教师职位:
应聘幼儿教师职位人员(应聘高邮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01、02、03、04职位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总分值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时间:6月28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1:30。地点:高邮市教育局人事科(城市商务大厦6楼621会议室)。确因特殊原因需代领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和代领者身份证。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一)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占专业水平测试总分值的50%,包括音乐、舞蹈、绘画、制作等专业内容,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二)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占专业水平测试总分的50%。
学前教育教师职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名单、专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将在高邮教育信息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计分办法:
本次应聘B类教师职位的人员,公共科目(5月16日人社部门组织)笔试和专业水平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 比例合计总分,依据总分名次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将在市人社局、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63208、0514—84614559
五、其他:
高邮市教育局将通过高邮市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高邮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gyedu.net
咨询电话:0514—84683329 0514—85080963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高邮市教育局
高邮市人社局
高邮市监察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