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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及县区2015年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考试录用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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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入围考生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二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5月11日—5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教育局(叶挺东路47号)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14-88222683;
三、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需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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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邗江人才市场二楼会议室(百祥路89号,可乘22、27路到保集半岛或百祥园站下、乘31、62、101路公交车到邗江人才市场下)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成绩单;
非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若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若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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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 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行政办公集中区二楼215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者均须准备2张一寸彩照(和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专业),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 幼儿园教师岗位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幼儿教育工作相关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少5个月以上);
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年龄放宽至40周岁者,还须提供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非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 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按照简章规定,如在报考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804280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0514—86533860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教 育 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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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宝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宝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通知如下:
报考《岗位简介表》中笔试内容为语文学科高中知识岗位、英语学科高中知识岗位、化学学科高中知识岗位、历史学科高中知识岗位、政治学科高中知识岗位、地理学科高中知识岗位、生物学科高中知识岗位、计算机学科大学知识岗位、体育学科大学知识岗位、音乐学科大学知识岗位、美术学科大学知识岗位、心理健康学科大学知识岗位、特殊教育学科大学知识岗位、幼儿教育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岗位、语文学科中职知识岗位及英语学科中职知识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报考《岗位简介表》中笔试内容为数学学科高中知识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分。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