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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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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7-07 14:41:30  来源:本站整理

    2014年扬州事业B医院专业测试办法

    2014年邗江区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 《扬州市邗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专业水平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一)专业知识笔试

    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考试时间:20147 19 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邗江美琪学校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717—18日到邗江人才市场一楼南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区卫生局通知到考生本人。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面试时间:20147 26

    面试地点:邗江美琪学校

    二、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邗江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162

    四、其他

    区人社局将通过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他事宜根据公布的《扬州市邗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O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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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并取得专业水平测试资格的人选。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岗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分别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测试结束后,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按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35%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岗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或学历要求虽为“本科及以上”但同时要求所有报名对象均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试结束后,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按其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专业水平测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专业能力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7月中旬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4-87959812。
        四、其他
        扬州市卫生局将通过扬州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扬州市卫生局网址:www.yzwsj.gov.cn
        扬州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7959810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 州 市 卫 生 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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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B类)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职位(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0%比例、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便益门大街103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14年7月12日上午8:30准时到达考场。
    专业能力考核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8:00。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14年7月19日上午7:30准时到达考场。
    请考生于 2014年7月9日至7月11日的9: 00-12: 00和14:30-18:00两个时段,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办公室(105室)领取《准考证》。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8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938390、87347368
    四、其他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将通过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www.glhrss.gov.cn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www.yzglws.gov.cn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7939830、80826172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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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B类)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职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0%比例、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便益门大街103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14年7月12日上午8:30准时到达考场。
    专业能力考核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8:00。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14年7月19日上午7:30准时到达考场。
    请考生于2014年7月9日至7月11日的9: 00-12: 00和14:30-18:00两个时段,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办公室(105室)领取《准考证》。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8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938390、87347368
    四、其他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将通过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www.glhrss.gov.cn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www.yzglws.gov.cn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7939830、80826172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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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测试对象。报考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所有岗位均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本行业、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三、计分方法。依据《扬州市江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3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卫生进修学校(江都区仙女镇庄台路7号,七闸河西)。《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江都区仙女镇金山路120号,区政府北门)组织人事科304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14-86552872。
    五、成绩公布。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等事项公布方式:江都卫生信息网(www.wsj.jd.cn)、江都区党建网( www.jddj.gov.cn)、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d.cn)。
    六、纪律监督。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14-86699110。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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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征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B类)》的要求,现制定仪征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专业水平测试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专业水平测试对象

    报考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和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专业水平测试方式

    专业水平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的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各专业笔试内容如下:

    1、报考岗位代码为109—01(内科学)、109—02(外科学<骨科、胸外方向>)、109—05(麻醉学)、114—01(临床医学)、114—02(眼视光医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

    2、报考岗位代码为110—01(中医内科学<内分泌、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方向>)、110—02(中医内科学<肿瘤方向>)、110—03(中医妇科学)、110—04(中医儿科学)、110—05(中医外科学<肛肠方向>)、110—06(针灸推拿学)、114—06(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中医学;

    3、报考岗位代码为109—08(中药学)、113—01(中药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中药学;

    4、报考岗位代码为114—05(药学)、114—11(药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西药学;

    5、报考岗位代码为114—03(医学检验)、114—10(医学检验)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

    6、报考岗位代码为114—04(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

    7、报考岗位代码为111—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14—08(预防医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预防医学;

    8、报考岗位代码为114—13(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学;

    9、报考岗位代码为110—07(护理学、中医护理学)、112—01(护理学)、114—12(护理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护理学;

    10、报考岗位代码为114—07(康复治疗学)的考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康复治疗学。

    (三)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 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30—4:30;

    地点:仪征市第四中学(东园路35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四)专业水平测试计分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室0514—83437110;市卫生局监察室0514—80860859。

    四、其他

    市卫生局将通过中国仪征网、仪征市卫生局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按《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B类)》规定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函[2007]43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考核费用100元。

    中国仪征网:www.yizheng.gov.cn

    仪征市卫生局网:www.yzwsj.cn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0860885

    本实施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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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
    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高邮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2014年4月27日8∶30-11∶30,对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3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27日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27日上午11: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高邮市府前街201号)领取《准考证》。
    上述第二种对象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5月15日之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4-84663208  84687810。
    四、其他
    高邮市卫生局将通过高邮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按照《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卫生局网址:www.jsgyws.gov.cn
    高邮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高邮市卫生局
                                  2014年4月4日

    补充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社【2013】3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精神,《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中的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和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可以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专业能力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其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70%的比例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高 邮 市 卫 生 局

                                                           2014年4月14日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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