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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事业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咨询联系电话.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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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A类)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报考《岗位条件简介表(A)》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党群口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政府四楼东侧);报考政府口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楼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简章》及《岗位条件简介表(A)》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除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名时已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在职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仪征市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仪征市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仪征市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7、提交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报考资格复审咨询联系电话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0514-83411727;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关于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仪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B类)》要求,现就报考《岗位条件简介表(B类)》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二、资格复审地点:报考仪征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仪征技师学院工农路校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工农北路327号);报考仪征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仪征市教育局平房会议室(工农南路5号);报考仪征市文化局扬剧(戏曲)表演和扬剧(戏剧)表演招聘岗位的考生:仪征市文广新局四楼党代表工作室(解放西路203号);报考仪征市卫生局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考生:仪征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大庆北路120号)。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简章(B类)》及《岗位条件简介表(B)》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除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名时已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在职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仪征市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仪征市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仪征市的证明材料等。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7、提交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四、报考资格复审咨询联系电话仪征技师学院:0514-83418343仪征市教育局:0514-83450395仪征市文广新局:0514-83441084仪征市卫生局:0514-80860885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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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发区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复审须知
一、复审时间: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1日
(工作时间:9:00~11:30;2:30~5:30)
二、复审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1610室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7、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来源:扬州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www.yzjsks.com/),并提供2份复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0514-87962761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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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宝应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考生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9日—6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中北路33号)4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三、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需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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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江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请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4年6月9日至6月 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一楼会议室(江都区新区浦江路85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按照简章规定,如在报考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咨询电话: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804280,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0514—86550468,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0514—86533860,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0514—80800572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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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先对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进一步核对,并及时反馈核对情况;名单最终确认后,及时与相关考生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时,需具详细报告,说明情况,经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递补。
四、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复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册》(附后),连同有关复审材料(复印件)按照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备案。
五、资格复审工作必须在6月13日前结束,并上报复审材料。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时间内,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各部门(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并严肃认真地对待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项审核,逐一把关,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表: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册.xls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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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说明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职位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职位表(B)》人员)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9日(星期一)—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A类:广陵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广陵区政府大院内)
B类教育系统:扬州市少年宫东部活动中心二楼(扬州市解放北路3号)
B类卫生系统:广陵区卫生局一楼会议室(扬州市便益门大街103号)
五、咨询电话
A类:0514—87321599;B类教育系统:0514—87365503;B类卫生系统:0514—80826172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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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同步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承诺书;【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4年6月9日下午6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根据《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对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含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6日-9日(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参加《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A)》招聘考试的考生,以及参加《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B)》中市委党校招聘考试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高邮市琵琶路79号二楼205室);参加《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B)》教师职位招聘考试的,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城市商务大厦6楼<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1、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等。
2、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邮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邮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的证明材料等。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复审材料按顺序,左上角斜订后提交审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审核。
参加教师职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还应阅读高邮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gyedu.net)有关资格复审通知。
咨询电话:人社局0514-84666223
教育局0514-84683329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