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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人。其中,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6人。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往招录法院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后,与招录法院其他聘用制书记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在扬州人才市场网(www.yzjob.net.cn)下载《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附件1、2),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2寸照片一并递交或寄交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
2、网上报名方式:在扬州人才市场网(www.yzjob.net.cn)下载《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附件1、2),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2寸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邮箱(153729977@qq.com)。
3、实行定向报名,不得同时报考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5、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六、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和面试。
3、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的速录方式包括拼音、五笔、亚伟速录三种速录方式,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30分钟,速度120字/分钟、160字/分钟、180字/分钟,各占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5倍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的人选,人数未达到拟招聘计划5倍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5、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结束后,按照前述笔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扬州人才市场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录法院试用三个月,主要进行书记员业务,重点是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其中,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必须达到每分钟120字,准确率95%以上的),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往招录法院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九、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879762 87872176
联系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 王彬 邓凤英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0号,邮编223009
电子邮箱: 1537299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