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扬州
    日期:2013-11-01 16:07:13  来源:本站整理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3年公开招聘(3)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100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驻江苏扬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
    (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报名方式:登录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见附加2)。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等电子件;(3)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网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件,来校面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

      4.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考核方式

      我校采用笔试、面试、试讲和科研成果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详见附件1)。

      (一) 通过资格初审后,1-2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科研成果考核方式;3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试讲方式;4-5号岗位采用面试、试讲方式。

      (二)笔试为文字能力测试和专业水平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1—3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和4—5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笔试、面试和试讲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制定,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上述各类人员来校考试考核具体时间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五)最终成绩计算方法:1-2号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科研成果20%;3号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50%;4-5号岗位,面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笔试、试讲、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60%, 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计分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网站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应届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705972

      联系人:孟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国家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806899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总局人事司  010-63417515。

      江苏人社厅  025-83314795。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2013年11月1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