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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金融办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并为新成立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备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考职位
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综合类职位17名。其中,办公厅10名,省政府金融办2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5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与报考职位相近的专业知识。
2.科级及科以下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3周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在省直机关或市(州)、县(市、区)综合部门公务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合作共事能力。
5.报考省政府金融办的应有资本市场管理从业经验;报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应有公共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房产管理等方面的从业经验。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下午17:30),报名表从WWW.GANSU.GOV.CN下载。
2.报名地点: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政府大门东侧)
3.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现场目测和沟通情况,确定50名参加基本技能测试人选。入围人员凭资格审查确认通知单于10月21日下午14:30,到省政府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
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为10月底或11月初。根据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四)体检、组织考察
按照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基本技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如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淘汰不合格者出现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研究决定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4609090
联系电话:0931-4609022
联系人:张静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