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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B类教师专业测试实施办法
2012年仪征市教育系统学校招聘教师
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仪征市教育系统学校(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参加由仪征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幼儿园教师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为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高中、初中教师职位考试时间:2012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仪征市实验小学(仪征市前进路128号)。
小学教师职位考试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仪征市第四中学(东园北路35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考核
幼儿园教师职位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音乐、舞蹈、绘画等技能。
高中、初中教师职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以模拟上课(无学生课堂)形式进行;
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教学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
考核工作由仪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不同学科和职位分别实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通过在仪征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专业水平测试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需达到60分为合格。
三、计分方法
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幼儿园教师职位音乐、舞蹈、绘画等技能考核成绩按3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0499、83450315。
五、其他
仪征市教育局将通过仪征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仪征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函【2007】43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费100元。
仪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3450395。
本实施办法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