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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10 09:39:46 来源:本站整理
广陵区B类教师专业测试实施办法
2012年广陵区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报考广陵区教师(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现依照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制定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新课改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资料。
时间:
地点:扬州市育才实验学校(南河下138号)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理念和把握课程标准、驾驭教材等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按不同职位分别实施。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报到时间:
地点:扬州市育才实验学校
二、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教师(b类)职位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14-87935508。
四、其他
中国广陵(www.yzglq.gov.cn)、广陵党建 (www.glqdj.gov.cn)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