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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招聘审计学专业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www.tax-edu.net),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审计学专业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修养;
(三)热爱税务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具体条件和要求
序号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聘用岗位 |
学历资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审计学 |
1-3 |
专职教师 (教学科研) |
硕士及以上、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
1. 招聘人才一般应为“211”、“985” 院校毕业生。2.教授,50周岁以下;副教授45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3.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
三、聘用待遇
(一)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待遇优厚。
(二)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
(三)常年提供免费餐食,免费提供两年周转用房;未参加房改者自购住房,首付款学院提供无息借款。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陆申报网址:www.tax-edu.net,选择“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注册,点击“新增简历”,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1.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按考核程序进行电话初试、邀请面试等环节。面试活动结合岗位特点,安排试讲、笔试、结构化面试(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考核项目。
3.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
(2)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其他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体检、公示
1.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初步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履行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经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705972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