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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2-23 22:45:58  来源:本站整理

    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大学生选派到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及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选派名额为3812名。其中,选派到村工作大学生2000名(“村官”1600名,选调生400名。选调生招考简章另行制定);选派到乡镇文化服务机构308名;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431名;选派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511名;选派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562名(具体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选派大学生中,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专业占65%、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占35%(专业分类标准详见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毕业生就业专业分类目录》),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5%,建制村岗位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报考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主城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下同)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主城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选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报考建制村岗位的,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
    4.学习成绩优良。2012年应届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5.截止2012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附件1)所列相关条件。
    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派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调剂、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派。
    四、选派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月2日至1月11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按《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派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12年2月12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建制村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012年3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一圈”内其他区县、“两翼”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建制村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5的比例,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2年4月上旬,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报考建制村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团市委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联系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报考建制村的考生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按选派专业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报考建制村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七一网(www.12371.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分别受理所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回复反映人。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派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分别填写统一印制的通知书,将选派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报到。
    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应分别与报到的选派大学生签订《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并负责将选派大学生落实安排到具体乡镇、村和单位工作。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3年,选派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满,到建制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安排部署聘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派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考生的选派资格。
    七、选派工作咨询
    (一)涉及选派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81)。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12、86868820)。
    (三)涉及选派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报考建制村的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086)、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023—63861317、966520);报考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医疗卫生机构的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81)。
    本简章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⒈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 >>
    ⒉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月2日至1月11日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派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2年1月11日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年1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考一科的50元,考两科的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1月13日前正常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三楼)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7日9:00-2月11日18: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⒊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 >>
    ⒋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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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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