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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含扬州)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等4个单位,(均为差额拨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在南京市福建路20号4楼402室报名;
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在南京市侯家桥10号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
江苏省立新农场(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在立新农场办公室报名(江都市樊川镇北)。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分别在下列网站上公布,其他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相应的网站上查询。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网站和江苏省民政康复医院,在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网站(www.cn-sukang.com)公布;
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在江苏民政网(www.jsmz.gov.cn)公布;
江苏省立新农场在江苏民政网(www.jsmz.gov.cn)、江都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网站(http://rc.jd.cn/)公布。
(四)面试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各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的网站(www.cn-sukang.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6个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1、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人事部、江苏省民政康复医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427295
联系人:付 敏
2、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办公室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605274-3115
联系人:周立棣
3、江苏省立新农场人事科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6152556
联系人:郭龙香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 磊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