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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湖北省边防总队2011年接收地方大学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武警湖北省边防总队又称湖北省公安边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一支实行现役制管理的公安执法部队。总队下设武汉、汉口、黄石、三峡机场四个边防检查站,主要承担对出入湖北省对外开放口岸(天河机场、宜昌三峡机场、汉口港、黄石港)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打击口岸偷渡、维护口岸出入境秩序等职责,为中央事权单位。
二、招聘需求
2011年接收地方大学生专业包括工学、文学、法学和管理学四大类,共计10人。具体专业分布如下:
(一)工学3人(电气信息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
(二)文学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2人、新闻传播学类1人、外国语言文学1人、艺术类1人)。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日、法语,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等。
(三)法学1人(政治学类)。专业包括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等。
(四)管理学1人(工商管理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三、招聘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入伍态度端正,热爱军旅生活,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
2.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不予接收。
3.接收对象以男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少数民族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身高165cm以上,无任何疾病,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者具有各类专长的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招聘程序
经初审面试,符合接收条件的大学生2012年元月底参加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考核合格后,参加部队统一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和政审考察。全部结束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对条件特别优秀的,也可提前草签协议。公安部档案复审结束后,于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参加入警培训、体格复检,完全合格方最终接收。
五、有关待遇
接收的大学生从2012年6月起享受现役警官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港路7号湖北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系人:陈干事 联系电话:65772023
电子邮箱:296064903@qq.com 邮 编:43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