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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汤汪乡公开招聘行政村主任助理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本乡籍年轻后备干部的招聘选拔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乡公开招聘村(社区)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招聘8名村(社区)主任助理,其中:从全日制大学生中招聘4名;从退伍军人中招聘4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
(1)大学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退伍军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服役期间受到表彰或立功、曾担任一定职务的、具有全日制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年龄:
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户籍:
具有汤汪乡户口(由广陵产业园代管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其他:
熟悉电脑操作及运用,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
3、资格审查。
4、笔试。根据笔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选。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官由专业考官和群众评委组成,专业考官评分占60%,群众评委评分占40%。
6、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职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
8、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公开招聘产生的村(社区)主任助理,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执行所在村(社区)副主任待遇,并参照企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确定;具体聘用岗位,由乡党委统筹考虑研究确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3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直接到乡组织科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汤汪乡公开招聘村(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获奖证明、服役证明、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
4、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职资格。
咨询电话:0514—87825348;监督电话:0514-87828821。
本公告由汤汪乡组织科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汤汪乡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