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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简章
宝应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担负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岗位,年龄在18—25岁之间的本县未婚男性青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条件。
3、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
4、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退役消防战士或其他退役军人、消防职业学校和有驾驶、修理等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
二、录用办法及待遇
1、经体能测试(100米跑、俯卧撑)和文化考试(语文、数学)、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军事化管理。劳动合同期为3年,其中前3 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退回原籍。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消防行业特点,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个人月工资标准(含各类津贴、考核奖金、驻勤费、伙食费及应由个人交纳的保险金等),共1800元。其中:伙食费400元(不发给个人),考核奖金100元。
4、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天候执勤值班工作(与现役军人相同,实行军事化管理),探亲、休假实行集中安排,每个月五天;免费提供住宿及床上用品,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5、3年合同期满一次性给付回乡补助金3000元。
6、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日-11月20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报名地点:宝应县公安消防大队(泰山路8号)。
3、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1寸免冠照片4张。
4、联系电话:0514-80890095 联系人:孙桂冠1516185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