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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省、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其中临泽、司徒两乡镇面向本乡镇优秀村支书各招聘1名工作人员,简章另行制定)。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高邮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列条件。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条件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六)生源和户籍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高邮市的);
4、我市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是高邮生源或有高邮户籍;
(七)符合本简章及其《职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避要求。
二、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其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高邮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zld.gov.cn)
高邮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jsgyrc.gov.cn)
(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凡进必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持有关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缴纳考试费100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其中乡镇职位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者于11月10-11日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名地点及办法:在原高邮市人事局二楼会议室集中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各用人单位办公室或人事科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市人社局复审。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语文、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每门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其中文广新局演艺人员面试内容为才艺表演。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平均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在考核前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社局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高邮人事人才网(http://www.jsgyrc.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466320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14-84647357。
五、本简章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4614086)。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高邮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