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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2010年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上海市公务员局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8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浦东新区经信委(航运办)高级研究员职位1名
浦东新区经信委(航运办)高级项目管理师职位1名
浦东新区商务委总商务师职位1名
浦东新区科委科技金融创新研究员职位1名
浦东新区科委科技规划与政策研究员职位1名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综合政策高级研究员职位1名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金融服务职位1名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航运服务职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4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具备拟应聘职位所需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领域从业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决定聘任等阶段。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9:00至11月4日18:00。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登录浦东人才网(http://www.pdhr.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应聘者11月11日18:00之前,应及时将以下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到职位招聘单位: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各1份;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浦东新区经信委(航运办)、浦东新区商务委、浦东新区科委、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分别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安排在11月下旬。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履历分析。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履历分析。笔试成绩与履历分析按70%:30%的比例计算总分,前5名者进入面试。
3、面试测评。12月中旬,组织面试和测评。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等,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和测评。根据面试和测评成绩,每个聘任职位的前3名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在指定医院安排体检。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决定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经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选参照市场标准协商一致后,签订聘任合同,薪酬待遇在合同中确定。
四、招聘的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统筹协调,浦东新区经信委(航运办)、浦东新区商务委、浦东新区科委、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各位应聘者保密。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1)28282183。
本公告由浦东新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联系电话:(021)58877988-1055,传真(021)58876731,邮政编码:200120。
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务员局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