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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中共泰兴市委决定,公开选拔1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及人数
1、面向江苏省范围内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1)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副科职):2名。其中:职位一(化工类的相关专业)1名,职位二(航道港口、物流类专业)1名。
(2)泰兴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3)泰兴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
(4)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5)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
(6)泰兴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2、面向泰兴市范围内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7)非定岗副乡(镇)职级干部:12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定岗职位资格条件:4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担任正股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副股职、科员及以上职务满5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在泰兴市2010年度工业30强企业担任厂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中层及以上职务满4年;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或近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非定岗职位资格条件:中共正式党员;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经历放宽到1年以上。
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
3、职位具体要求: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位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分子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不含师范类);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招商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化工产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位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航道港口、物流类专业;有3年以上港口建设管理、物流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港口建设、管理或物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泰兴市规划局副局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类专业;有5年以上城乡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可不受学历、专业及任职年限的限制。
泰兴市审计局副局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财会类专业,具有审计、财会类中级职称;有5年以上审计或财会工作经历,熟悉财经法规和审计业务。
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有3年以上科技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
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熟悉民政工作和社会管理,了解社会管理方面的公共政策和发展趋势。
泰兴市委党校副校长: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科研、文字表达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
非定岗副乡(镇)职级干部:市、乡(镇、园区)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人员,2010年度工业30强企业一级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4、身体健康。
5、无任职回避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和简章。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人数、报名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等。
2、报名和资格初审。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由报名人员对照条件自行报名,填写《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对自己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全面,责任自负。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某个职位低于8︰1,则相应削减该职位的选拔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9月19日—9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中兴大道218号市政府大楼10楼)。报名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着重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结果及时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对定岗职位,面试人员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5︰1;对非定岗职位,面试人员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4︰1。
笔试时间:10月10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4、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及时公布。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积分。根据考试综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定岗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3︰1,非定岗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2︰1。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泰兴市委组织部在发放面试通知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员。
5、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6、组织考察。对各职位进入考察程序的对象按姓氏笔划排序向社会公告。考察主要采取召开民主推荐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民主推荐会上组织考察对象自荐演说3分钟。根据考试综合积分、民主推荐和考察量化积分情况,泰兴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建议人选。对定岗职位,建议人选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2︰1;对非定岗职位,建议人选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为1.5︰1。
7、讨论决定。泰兴市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和任职方案。
8、公示。将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9、任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或提名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23--87652502(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监督电话:0523--87632563(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523--87766058(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网址:泰兴网 www.taixing.cn
泰兴市党建网 www.txdj.cn
泰兴人才网 www.txjob.com.cn
本简章由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