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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扬州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1、关于2026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9日(9:00~11:30,14:30~17: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5室(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12栋)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考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现场签署相关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6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6.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6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竞赛成绩、获奖证明等)。
8.关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认定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成绩),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XX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9.关于特殊教育专业所学方向为培智方向的认定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培智方向”字样,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特殊教育(培智方向)(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特殊教育专业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培智方向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培智方向”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中明确标注“培智方向”字样(需在验证有效期内)。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培智方向”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培智方向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培智方向)等信息)。
10.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6年5月9日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竞赛成绩、获奖证明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报名缴费及《面试通知书》打印的时间另行通知;【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专栏(http://gl.yangzhou.gov.cn/xwzx/ztzl/yzsglqsydwgkzp/index.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教体局联系(0514-87365082),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6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册.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
2、关于2026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西附属楼(从邗江区教育局西小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相关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在职人员均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奖励证书等)。
8.关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认定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XX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9.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6年5月12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5月23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6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3、关于2026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江都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线为50分)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资格复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招办报名大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一楼,从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入、直走左拐)。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1.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类证明(如就业推荐表能体现师范类,则无需另外提供)。
2.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师范类证明、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具备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无效)。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截止至2026年5月9日17:00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所有进入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江都区教育局联系(0514-86867813、8653386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和短信平台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面试拟定于2026年5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敬请关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录用”栏目。
附件: 2026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严正声明:江都区教育局一直以来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因此请考生慎重判别相关培训机构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教育局招办大厅进口:

4、关于2026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仪征市教育局大楼西侧平房会议室(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认真阅读《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和《特别提醒》内容,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3.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并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3.其他材料
(1)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6年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6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教育局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6年5月10日下午6: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5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的有关通知,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仪征市教育局联系(0514-83450395),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6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5、关于2026年4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高邮市教育局北楼二楼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高邮市中山路356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一)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扬州市批准入伍或扬州市户籍[或生源]的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及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①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②毕业后有过工作经历,但报名时无工作单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已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其他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扬州市批准入伍或扬州市户籍[或生源]的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材料
1.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教学岗位)的证明等材料。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6年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6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材料,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2-04岗位、高邮市菱塘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2岗位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以本科专业报考,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岗位的本科考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XX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三、资格复审流程
1.提前复印各类证书以便资格复审时审核。
2.根据资格复审号(附件1查看)领取报名信息表及审核单,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自查。
3.到指定资格复审处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4.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整(自备现金)。
四、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2026年5月12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3】所有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审核部门留存;【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5】预计面试于5月下旬进行,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企事业单位招录(https://gaoyou.yangzhou.gov.cn/zwgk/fdzdgknr/zkly/qsydwzl/index.html)上发布的信息。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高邮市教育局联系(0514-85080992)。
附件:1.2026年4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xlsx
高邮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6、关于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中学部二楼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126号),从学校东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3.符合有关条件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相关承诺书。
4.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须普通高等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符合“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关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认定: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XX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9.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的相关材料,材料均须符合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须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三、其他事项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保持网上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手写的书面委托材料(附件2)、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4-82882271。
附件:
1.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7、关于2026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6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6年5月24日—5月25日进行(上午9:00—11:30,下2:30—5:00),2026年5月25日下午5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教育局大门东侧会议室(宝应县叶挺路78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师范类证明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教育局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6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2026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6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委托书(模版).doc
宝应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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