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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事业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1、2025年江苏省属资格复审名单(含驻扬岗位)
1-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名单下载>>
1-2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1-3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名单公告 >>
2、2025年3月扬州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全) >>
2-1 2025年3月扬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2025年3月扬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各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现公布如下:
2025年3月扬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监督举报电话 :
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0514-12380,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012987
组织、人社部门举报电话:0514-80978061、0514-87826395。
2-2关于2025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5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4月19日进行了笔试。根据公告规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9日- 20日
(9:00-11:30 ,14:00-17:00)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岗位及报考指南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5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邗江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其他事项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s://www.hj.gov.cn/xwzx/ztbd/zxzt/2024nyzshjqsydwgkzp/index.html)公布。
特别提醒:【1】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受托人须带好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5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docx
咨询电话:0514-87963935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2-3 关于公布2025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5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1(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2025年毕业生中,报名时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但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
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订个人承诺书。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在职人员、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工作经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广陵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1:2025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
咨询电话:0514-80825089 0514-87340553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2-4 关于2025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5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9日-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浦江路85号北楼306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岗位及报考指南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1】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应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附件:
1、2025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2-5 2025年3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25年3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5月19日—5月21日进行(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025年5月21日下午17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高邮市琵琶路63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考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毕业迄今未落实工作单位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②毕业之后工作过但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前已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新闻记者证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
1.2025年3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2.2025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2-6 2025年3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25年3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5月18日—5月20日进行(上午09:00-11:30,14:30-17:00),2025年5月20日17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安宜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泰山校区(宝应县泰山东路35号原宝应县三里小学)。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 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②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1:2025年3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2-7 关于2025年3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3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大庆北路86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并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2025年毕业生中,报名时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署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5年毕业生”报名的,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前已经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在职人员、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非“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无工作经历的,需现场签署考生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8、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届时请关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的有关通知。
复审咨询电话:0514-83443941
附件:1、2025年3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2、个人委托书(模板).docx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3、其他各市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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