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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消防救援局基层消防工作所招聘简章
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局基层消防工作所专职消防监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安全应急和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消防工作所专职消防监管工作人员(其中广陵经济开发区、李典镇、头桥镇各派驻2名人员,沙头镇派驻1名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32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吐字清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弹性工作制度;
5、中共党员、持有驾驶证C证、从事过消防和法律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学习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要求、消防知识和技能,提升履职能力。
2、熟悉本职工作和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工作。
4、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入户宣传、提示,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6、收集上报各项工作数据资料,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7、落实乡镇消委会、消防工作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1日。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399671@qq.com: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本人页);
4、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征信报告;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基层消防工作所专职消防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咨询电话:宋先生,0514-80978705。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笔试、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行为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笔试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意识、一般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长6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体能测试
男士考核项目: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
女士考核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
体能测试采取测试每小项必须达标【参照入职人员最低标准要求(附件2)】,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成绩直接为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1500(800)米跑占总分50%、仰卧起坐占总分30%、俯卧撑(跳绳)占总分20%。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心理行为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测试心理健康行为,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程度,抗压能力等,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在笔试、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行为测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者中,以笔试占40%、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比例核算个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则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先行自理,待正式入职后凭票报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政治审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三、工资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参照《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暂行)》标准执行,正式录用约3500元/月(实发到手)。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约2500元/月,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结束后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发放正式工资。工资标准会随着政府相关保障的变更;
2、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录取后统一发放服装,享受双休日、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工作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4、每年单位定期组织体检,享受工会人员福利待遇。
四、聘用
1、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2个月;
2、对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
五、招聘咨询
涉及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咨询电话:曹先生, 13585247577;宋先生,13773572816;0514-809787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
附件:1、《基层消防工作所专职消防监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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