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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技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持有驾驶证C证(包含本数)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2、将《报名登记表》(2份)、《政治审查表》(1份)、户口本人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驾驶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各类技能证书复印件、征信报告(1份)送至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扬州市维扬路12号)门岗。 (二)资格审查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试工作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火灾痕迹勘查、视听技术、刑事侦查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火灾痕迹勘查、视听技术、刑事侦查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与发展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一)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升。 工作人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每年定期增资,年底按照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励,年节福利按照工会相关标准执行。 1、工资和保险。 工作人员根据个人岗位及考核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 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专业特长人才给予人才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人才水平经消防救援支队党委研究后确定。 2、生活待遇。 工作人员生活待遇实行供给制,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食宿和生活用品。 带薪休假、婚假、病假等按照江苏省或扬州市的政策执行。 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二)保障发展 1、工作人员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发放工作证,参照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交通、医疗、旅游等方面的优待。 2、录用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支队后,按照相关 规定予以入党等政治待遇。 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招聘提示 1、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社会青年等报名。 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地点: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扬州市维扬路12号) 3、联系电话: 0514-80926047(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7月5日,随后组织应聘人员统一进行选拔考核。 5、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由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