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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仪征市新城镇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我镇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凭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有社会责任感,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9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社会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退役军人招考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文字编辑、表格处理、电子邮件传输等电脑软件; 6.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9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新城镇政府院内四楼西党群工作局。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前须在新城镇政府公众号下载报名表,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镇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将开考比例降为1:2。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由新城镇成立考察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城镇政府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本镇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新城镇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57589。 五、本简章由新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50858。 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