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下一篇文章: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欣公司)是广陵区国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公司专注于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具有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经营范围涉及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招聘考试、人才培训、档案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等专业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面向广陵区属国企及子公司公开选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
邮箱:279855698@qq.com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一份;4.岗位简介表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对未通过初审者恕不一一告知。业务工作人员01岗开考比例为3:1,财务工作人员02岗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7日9:00—16:00。
(三)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款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如岗位因故核减将退还报考费用。
(四)笔试
业务工作人员01岗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财务工作人员02岗报名人数超过5人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如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财务工作人员02岗符合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立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财务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新欣公司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未通过试用期或本人放弃、一年内有人员离职情况等出现缺额时,新欣公司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补充组织面试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录用后与新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相关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联系电话:0514-82075531。
本简章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缴款二维码(1).pdf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