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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位于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主要承担江苏扬州化工园区“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职能,是集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资产运营、管理、维护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符合《岗位简介表》中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list.shtml)上下载《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并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版,并以压缩文件包(以“23新材料+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3400134175@qq.com。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6月26日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6月27日16:3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毛女士、张女士0514-87954709
邹女士0514-83298180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6月27日16:30。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如岗位因故核减将退还报考费用。报名费委托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代收。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比例。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须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
(四)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list.shtml)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工资按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考“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持有中级或以上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且入职满一年通过考核后,享受部门副经理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中共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298279。
五、本简章由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缴费二维码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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