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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扬州 |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一、学院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邮电大学于1999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南京邮电大学与扬州市人民政府合作,迁址扬州办学。办学以来,学院致力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各项工作,人才培养成果丰硕。
二、用人方式和招聘人数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照江苏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招聘辅导员8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六)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或有1年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和《应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自荐材料电子版本。
自荐材料应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
③申请表中提及的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申请表和自荐材料(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需打包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tdrs@nytdc.edu.cn)。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4月20日前,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核的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则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学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与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学生管理、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成绩及参加进一步考核的人选将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以供应聘人员查询。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招聘工作组将根据心理测试结果,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4: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专家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4.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工作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和考察
人事处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任职要求,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和聘用
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人事处主页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9716034、0514-89716033
联 系 人:叶老师、胡老师
招聘邮箱:tdrs@nytdc.edu.cn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4-89716067
监督邮箱:tdjwb@nyt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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