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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粮食购销总公司招聘
为解决总公司人才短缺状况,多渠道选拔引进优秀年轻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聘、考察审批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与职位
共计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财务岗位招聘2名需财务、会计专业,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作风踏实,甘于奉献,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一九八O年四月一日以后出生)男性(财务岗位男女不限),本县户籍,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才市场(宝应县苏中北路8号,天元大酒店向北50米院内三楼)。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联系人:童宝玉
联系电话:88284758 13056308502
㈡、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各科目按百分制计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各个职位招考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不足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计划。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科目均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㈣、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㈤、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㈥、签订协议
由总公司与被聘用的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期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为企业性质。
2、聘用期限: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总公司所在岗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本人自谋职业。
本简章由宝应县粮食购销总公司负责解释。
宝应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