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资料下载其他
    日期:2022-11-04 11:31:27  来源:本站整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