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公务员招考
    日期:2022-11-04 11:19:49  来源:本站整理

    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

     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公开招录法官助理495名、检察官助理261名。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应具备2023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118日至2004年11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40周岁(1981118以后出生);

    (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三)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程序和方法《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如本人担任律师,且未在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所在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和入职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职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如要选任法官、检察官,可以参加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并在基层院任职;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初任法官、检察官须从符合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要求本科应当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级制度,按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02583785521(法官助理)

    省人民检察院:(02583798096(检察官助理)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