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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0-09 16:10:48  来源:本站整理

    2022年扬州开发区村(社区)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根据村(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镇(街道)决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共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50名(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人或其配偶具有扬州市主城区户籍(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其中,职位代码为10301、10501、10502、10503的4个岗位须符合职位表中关于户籍的要求;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出生);

    3.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5.履行村(社区)工作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在编和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加分申请、素质测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全过程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和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0:00;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可仅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本次报名费为¥100元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除申请批准减免的,视同于放弃素质测试资格。如岗位报名有效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名额。

    2.加分申请。符合职位表中加分项要求的,每满足一项,可在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上加1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加分项申请,并在缴费截止日前提供佐证材料,未按时提交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3.素质测试。组织报名有效人员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按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素质测试时间及方式将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本次素质测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均为60分。

    4.确定拟聘人选。素质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如出现同分并列,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分仍然相同,获得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仍然同分,则另行组织测试进行比选。

    5.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报名、加分资格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6.公示。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由所属镇(街道)统一分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一年内如有人员离职情况,可按照考生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补充组织测试。

    四、培养管理

    选聘人员由所在镇(街道)管理,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需承担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2063238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12297(文汇街道)、0514-87156811(扬子津街道办)、0514-87571810(施桥镇)、0514-80920648(八里镇)、0514-83611474(朴席镇),技术支持电话:0514-87158591。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会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10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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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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