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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的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增强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能够从事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经历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材料核查、公示和聘用、培训及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形成一个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扬大就业中心应聘材料+姓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9962599@qq.com。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0621,13815825354。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00截止。
3.报名材料:
(1)《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以招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及方式:2022年10月15日上午(参加笔试人员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收到短信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辅导材料。
2.面试时间及方式:2022年10月16日下午(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情况取前8名,参加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收到短信为准)。
笔试占比为40%,面试占比为60%,采用百分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照得分高者录用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处、纪委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者如有半年有效期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均有效,不需重复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管理及使用。
(六)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七)注意事项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以下简称“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考试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相关待遇
(一)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考核及福利等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孙鹏程
联系电话:(0514)87990621,13815825354。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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