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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开发区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发展紧缺专业人员招引力度,拓宽专业化技术人才源头渠道,为开发区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医疗集团相关工作人员2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4人,专业技术辅助岗16人,管理岗3人(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医疗集团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符合各岗位规定;
(五)符合选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素质测试、复核、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考人员在附件中下载《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表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从业经验(任职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照片,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yzjkqzk@163.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从业经验(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考生个人申请,可放宽至领取素质测试通知书前提供。
4.2022年毕业生在报名时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9日9:00—8月16日16:00;
6.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款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除申请批准减免的,视同于放弃素质测试资格。资格初审情况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素质测试
组织报名有效人员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一般为面试或者面谈,若同一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超过3:1,则另行加试笔试,按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面谈)的人选。素质测试时间及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其中02岗位报名人员如取得生物安全证和PCR操作证(或已通过双证考试,证书待发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谈)环节,同时核减该岗位进入加试环节的选聘名额(例:如有1名具有“双证”人员报名02岗,则该岗位超45人报名才加试笔试)。
素质测试设最低开考比例为2:1,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关于02岗优先录用条件。报考02岗的考生满足“取得生物安全证和PCR操作证(或已通过双证考试,证书待发的)条件的”,在素质测试成绩中额外加3分。
(三)确定拟聘人选和复核
素质测试成绩一般为面试(面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面谈)得分与加试笔试得分加权计算,加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面谈)成绩占60%。考生素质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面试(面谈)60分、笔试成绩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生素质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如考生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1.具有优先条件的优先。2.加试笔试的,以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面谈)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补充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3.未组织加试笔试的,则另行组织补充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和复核
对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报名资格、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通过体检、复核和政审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素质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按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选正式聘用后纳入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享受相关待遇。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支付违约金,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或离岗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城乡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4-82063238,咨询电话:15305256136。
附件:
附件1: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位简介表.docx
附件2: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缴费二维码.docx
附件4: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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