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公告
- ·下一篇文章:扬州经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5月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工勤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江都区户籍,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养老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
(六)女性,40周岁以下,有护理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5月11日-17日(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报名地点:江都区新都北路18号(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谈心室),联系电话:0514-86859929,18796632506;
3、报名方法:携带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近 14 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疫情重点人员接触史、扬州市外旅居史的不得到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工资待遇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514-80919722,江都区民政局机关纪委:0514-80360807。
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
2022年5月10日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