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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04-11 18:17:58  来源:本站整理

    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4月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412日至2004417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五)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于202283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wjw80826178@163.com,标题注明:医学检验编外人员招聘+姓名+联系方式。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24129:00—41716: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复审与考试

    报名截止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并及时公布。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方式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二: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即需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受聘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本次招聘人员为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医学检验编外人员,按照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后,按1:2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人才备用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0826178  0514-80826179

    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26090

     

    附:

    1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2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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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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