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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路面巡逻等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3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5、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计算机、文秘等特长者优先;
6、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6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巡特警大队一楼综合科办公室(扬州市邗江区完美路1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近期拍摄的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其他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须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报;
5、报名咨询电话:0514-87847690,联系人:陈警官。
(二)面试考核
初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组织面试等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招录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聘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按照公安辅助用工人员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公布拟聘用名单及报道培训事宜,拟聘用人员参加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巡特警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需参加值班、轮班、路面巡逻、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大型保卫等勤务。试用期期满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以上;
2、按照国家规定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遇有工资、保险、公积金调整变化时作相应调整;
3、享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录公平、公正,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514-8068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