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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总工会2021年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量,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工办〔2019〕84号),扬州市总工会结合县(市、区)工会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3名:宝应县7名、仪征市2名、江都区5名,邗江区5名,广陵区2名,生态科技新城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工运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
3.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1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扬州市户籍,其中:报考宝应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需具有宝应县户籍,报考仪征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需具有仪征市户籍,报考江都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需具有江都区户籍。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备相关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2)有基层工会工作经历;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退役军人。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各级工会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聘用为本级或其下级工会的社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执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扬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ya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扬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后,并在指定位置贴入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报名表需手写签名后扫描件与 word版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接收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同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材料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重复报考岗位的,以时间在前报名的岗位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
宝应县总工会,0514-80897362 15152707122
仪征市总工会,0514-83466826 18115098239
江都区总工会,0514-80803079 13852529993
邗江区总工会,0514-87982072 18061160729
广陵区总工会,0514-87795886 18052598616
生态科技新城工会,18051068086 13773506801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招聘计划。市总工会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彩色打印,手写签名,于领取准考证当天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1.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请考生于5个工作日后在扬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ya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扬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扬州市总工会网站、扬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未通过试用期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派遣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相应的县(市、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县(市、区)下属乡镇(街道)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工作。首轮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合同。具体薪酬标准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参照当地其他社工队伍基本工资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扬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 87329405,18952796821。
3.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361527。
附件:
1.扬州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扬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扬州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10日
扬州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