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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我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必须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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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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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室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园林相关专业,男性 |
2 |
1 |
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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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艺术相关专业 |
||
4 |
教学管理人员 |
3 |
中文文秘、公共管理、经济、工商管理相关专业 |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2021年3月29日0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www.yzpc.edu.cn),点击指定报名链接(http://applicant.yzwxedu.com)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1日16:00前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本公告中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1年3月31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及以前具备。
凡应聘人员填写、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缴纳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4月2日09:00—16:00,登录原报名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二)考核
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20人以上的岗位,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20人及以下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核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
参加笔试者须于4月14—16日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人选确定
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3.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岗位适配性,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核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员缺额时,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扬州润扬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按学校合同制人员相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四、其他
扬州市职业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师资处)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咨询电话:0514-87697098。
扬州市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4-87973002。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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