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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3-15 11:09:25  来源:本站整理

    2021年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队伍源头储备,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范围:参加2021314日江苏省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测试的优秀毕业生。

    名额:15名。

    二、选聘单位

    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

    三、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9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9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9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应在2021年毕业并于20218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1231日),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与复核、公示与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31420213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广陵先锋网(http://glxf.yzglq.gov.cn/)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下载《报名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报名时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报名材料:(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照片,文件名注明:序号+姓名+材料类别。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后,文件夹注明: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姓名+院校+专业,发送电子邮箱glqzzbzgk@126.com

    (二)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结合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小于1:3的,经专题会议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聘名额。

    (三)综合考察。综合考察的形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测试成绩和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优秀青年人才综合考察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计分,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广陵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广陵工作期间考录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受此年限限制。

    (二)选聘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力资源、财务审计、金融投资、市场营销、园林管理等岗位年收入13万元以上,工程类岗位年收入15万元以上。三年服务期内,每人每月按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500元、1500元、4000元租房补贴。在市区范围内新购房的,按照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广陵企业工作5年以上)。

    (三)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一般安排到区属国有企业、园区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相关乡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四)建立跟踪培养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培养。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六、相关事项

    (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二)在选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

    0514-8734221887013556(广陵区委组织部)

    0514-87335532(广陵区人社局)

    0514-82821392(广陵区国资办)

    监督电话:

    0514-80821122(广陵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一组)

     

    附件:1、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选聘优秀青年人才职位表.xlsx

          2、2021年广陵区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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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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