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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经广陵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主营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市场营销策划等经营业务,是扬州广陵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陵区七家国有集团之一)的全资子公司。文旅集团聚焦古城复兴、民生建设、绿化建管、文旅开发等几大重点版块,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运营平台为集团使命,努力实现让广陵城市更美好的愿景。现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吸纳优秀人才,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 |
1 |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应聘者经录用后,享有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和晋升通道。 |
2 |
建筑设计 |
1 |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具有2年及以上设计院规划设计相关工作经历;房建设计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
3 |
造价核算 |
1 |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造价核算相关工作经历;工程造价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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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林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林业类 |
具有5年及以上园林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
5 |
策划运营 |
1 |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5年及以上文化产业项目策划及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备财务知识储备或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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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财务 |
1 |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具有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经历;具有中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
|
注:1、专业大类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工作年限等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两年,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时间不列入工作年限。 |
其他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团队意识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不可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项目管理等业务领域工作人员,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方式。
需提供报名材料:
(1)《2020年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报名表对应处需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第二页考生签名处必须考生手签,报名表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个人简历必须清楚描述符合岗位所需的特定工作经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到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凭证)原件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及姓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简历投递邮箱:glwljt@163.com
简历投递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00截止,以报名邮箱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初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初审结果者恕不一一告知。
3、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我公司办公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北路3号206室)进行复审。
4、面试。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对拟录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者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报道之日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3个月,享受试用期薪酬。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级别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初复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如出现资料不齐全,报名表填表不规范或材料缺失,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4-82099955,15720768968(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13605275337。
本招聘公告由扬州广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