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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含统一招录的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含统一招录的参公管理人员、非县管干部)。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公文处理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4.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灌云县政府网和灌云县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为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中心538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18-88812362、0518-88813137。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因错报、误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3.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电话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笔试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情况在灌云县政府网和灌云县党建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1.5:1。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将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从考察对象中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提交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最终选调入选名单在灌云县政府网和灌云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相关未尽说明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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