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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网址:www.ypi.edu.cn)。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岗位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学生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研究生毕业之前。 (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2020年9月14日9:00-9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2020年9月14日9:00-9月21日16:00; 陈述申辩:2020年9月14日9:00-9月22日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0年9月10日9:00-9月22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9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组织及实施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已毕业的应聘者须提供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面貌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核方式 岗位表中所有岗位均采用笔试、心理测试、面试方式考核。 1.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在开考前三个工作日在学校官网(www.ypi.edu.cn)“通知公告或人才招聘”栏目公告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www.ypi.edu.cn)“通知公告或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与学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电话:0514-87433017 邮箱:jiwsj@ypi.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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