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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地区教师编制招聘考试复审公告及名单
根据《2020年6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包含未就业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8、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14:30~17:30
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9:00~12:00 14: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址
扬州市文峰小学合班教室(扬州市文峰河路扬州市文峰小学)
四、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4日16: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0年6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二: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doc
附件三: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咨询电话: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503
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0553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广 陵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20年7月22日
关于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江都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线为50分)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资格复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招办报名大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行政楼一楼,从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入、直走左拐)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大厅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具备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4.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截止至2020年7月27日18:00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所有进入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 “江都区教育局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江都区教育局联系(0514-8653386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和********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当地或扬州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和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1.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2.2.2020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面试拟定于2020年8月上旬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敬请关注“江都区教育局网”(http://www.jiangdu.gov.cn/jdjyj)公示公告栏发布的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关于2020年6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4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邗江中专的除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6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上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邗江教育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6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
关于2020年6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周日正常工作)。
地点:仪征市教育局平房会议室(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认真阅读《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和《特别提醒》内容,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3.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教育局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拟定于2020年8月上旬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请关注仪征市教育局网站(www.yizheng.gov.cn/yizsjyj)发布的有关通知。
附:2020年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关于2020年6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资格复审地点:(根据考生报考单位分组)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复审地址 |
扬州市梅岭小学 |
201 |
扬州市史可法路2号 |
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 |
202 |
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89号 |
扬州市明月幼儿园 |
203 |
扬州市肖庄路6号(花都汇校区) |
扬州市金太阳幼儿园 |
204 |
扬州市史可法东路61号 |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包含未就业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3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5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上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0514-8731782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1、2020年6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附件一.xlsx
2、个人委托书格式附件二.doc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关于2020年6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4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扬州市万福东路99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7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上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tkjxc.yangzhou.gov.cn),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关于2020年6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扬州市邗江中路126号)小学食堂三楼(从二桥河路学校北门进校)。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至今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生证),《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除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报名者均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复印件和照片一式二份。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6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上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报考学校联系,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6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委托书格式(开发区).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2020年6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6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的要求(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地点:高邮市中山路356号高邮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北楼2楼)。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规范有序进行,请考生记住自己的复审序号(资格复审号见附件1),复审时,根据自己的资格复审号领取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材料与证书原件分开,按相同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4-10岗位、高邮市菱塘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2岗位的考生可不提供)、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其他在职人员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7.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四)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整。
中、小、职、特岗位面试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专业岗位面试除微型课以外还包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具体要求将在面试前公布。
预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于8月上旬进行,敬请关注“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有关通知。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9日下午6: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妥善保管;【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联系(0514-85080992),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