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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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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07-21 10:02:16  来源:本站整理

    2020年5月扬州地区事业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及名单

    2020年5月扬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2020年5月扬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关于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723-7月27(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除外)。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浦江85北楼513室)。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等),还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5.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另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0年7月27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当地或扬州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和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注意: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中旬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5月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7月23日—7月28日进行(9:00-17:30周末除外),2020年7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高邮市琵琶路79号)。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5日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6.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在报名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打印《2020年高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当地或扬州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附件1: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2020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高邮资格复审表.doc

    3:2020年高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承诺书.doc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    

    关于2020知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3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大庆北路86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等。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等),还须提供对应纸质材料。

    6、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具体复审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届时请关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5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时间安排.doc

    关于2020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5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728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等(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报考条件中,邗江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730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815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2

    关于公布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0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727-729(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行政服务中心211室(扬州市文昌东路12122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01231日前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包含未就业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见附件二)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729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二: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doc

    附件三: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0553 0514-80825089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2日        

     

    关于2020年5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05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20205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727-73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宝应县泰山小学(宝应县泰山路13)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5.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0年5月宝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0730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当地或扬州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2020年5月宝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2020年5月宝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委托书.doc

    注意: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8月中旬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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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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