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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招聘简章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以下简称:扬州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及综合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综合岗位,具体承担单位财务及综合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共党员优先,具备扬州市户籍。
2.财会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初级以上会计师技术职称,熟悉计算机使用,有会计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专业按毕业证书标注确定,第二专业(辅修专业)认定以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查实的名称为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4.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
6.服从本单位岗位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在各级公务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工作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按照扬州分局初步考核、省局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简历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 9日-9月18 日。
报名邮箱:yangzhoutop@126.com。(邮件发送后并电话确认)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将本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或职称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中。
2.扬州分局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通知参加初步考核、省局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或职称等有关证书原件,供审核。
(三)考核笔试
笔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开考;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进入初步面试环节。
(四)考核面试
1.初步面试。按照考核分数(笔试成绩50%+初步面试50%)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省局面试人员3名。
2.省局面试。由省药品监管局组织,最终择优录取1人。
初步考核与省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扬州分局组织政审考察。若政审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按确认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原来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需在与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予以解除,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以后的缺额人员按成绩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与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至扬州分局工作。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扬州当地类似岗位工资水平;两年后如考核优秀,可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其他说明
扬州分局办公地址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56号。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扬州分局。
招聘联系人: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程老师;电话:(0514)87951367。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附件:扬州分局招聘人员简历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